新闻资讯

最新业绩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推荐标签

您所在的位置: 君澜首页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借名买车”中车辆归实际出资人还是登记人?

发布时间:2021-07-16 访问量:1207次 来源:上海君澜(无锡)律师事务所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车辆已经成为许多人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生活中,有些人出于种种考虑会借用他人名义购买车辆,而为保护环境和纾解城市交通压力,许多城市出台了限购政策,使得“借名买车”的现象更加突出。车辆所有权转移的一般规则与登记制度的特点必然会在特定的情形下产生“车户分离”的现象,而相关的法律问题也随之产生,如“借名买车”行为是否有效?车辆所有权归属于出资购买人还是登记人?

典型案情

B借A的名义购买车辆,购车款以及购车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B负担,车辆虽登记在A的名下,但实际由B进行占有使用,且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购置税凭证等大多由B持有。


相关法律问题

一、“借名买车”行为是否有效?

对于双方达成“借名买车”协议时,不存在规避限购政策情形,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该协议一般认定为有效。


而对于“借名买车”协议存在规避限购政策的情形,目前其效力有无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借名买车”协议虽然违反地方法规和政策,但是并未违反效力性强制规范,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应当认定为有效。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各城市限购政策从法律位阶看不属于效力性强制规范,但限购政策是为了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其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限购政策,扰乱了国家对于居民身份证和对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应当认定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应为无效。目前,司法裁判倾向于认定违反限购政策的“借名买车”协议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二、车辆所有权及附属证照归属:归出资购买人所有。

在A反悔时,B多数会以“所有权确认纠纷”案由起诉,诉请一般为确认车辆所有权归其所有,并要求A协助办理过户登记。


我国对机动车的物权取得方式采取交付生效、登记对抗主义的模式。我国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车辆注册登记信息一般系证明车辆所有人权利的外部表现形态,但不是唯一凭证,不具有证明车辆所有人的绝对效力,双方当事人对车辆权属出现争议时,应根据客观真实情况来综合确定,包括购买车辆的实际出资情况、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车辆的各项证书均如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购置税凭证等的实际持有人等方面。一般认定车辆及附属证照的所有权归属车辆的出资购买人,而非登记车主。


参考案例

图片



    本文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上海君澜(无锡)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返回列表

立即联系我们,获取法律服务

君澜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全球法律事务一站式服务模式,在全球各大经济中心城市广泛设立了分支机构或合作伙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委托方提供迅捷、全球化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君澜律师

君澜法律顾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