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海纳盐业有限公司诉原新泰市盐务局行政处罚案
不良资产处置
时间:2021-01-19
(一)案情介绍 2014年5月15日,原新泰市盐务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新泰市海纳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公司)涉嫌违规购进工业用盐。经调查,原新泰市盐务局认定该公司违规购进工业用盐52吨,违反了《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购进盐产品”的规定,故根据《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没收该公司工业盐52吨,罚款58000元。海纳公司不服,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二)裁判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