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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掉下个“林妹妹”? ——高空抛物坠物致人伤亡民刑责任分析 | 君澜

发布时间:2021-02-01 访问量:772次 来源:上海君澜(无锡)律师事务所

天下掉下个“林妹妹”? ——高空抛物坠物致人伤亡民刑责任分析 | 君澜

引言

随着我国城镇化加快、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在城市土地价格昂贵、人口密度较大的现状下,高楼、超高楼林立,高空坠物、抛物致使他人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遭受严重损失的情形屡见报端。本文一方面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认识高空抛物坠物可能造成的严重损害,内在约束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分析高空抛物、坠物的法律责任,以外在强力规范大家的行为,以做到绝不抛物、防止坠物。


01

高空抛物坠物后果严重

打开百度、微信搜索“高空抛物”,会发现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天上掉不下来的,从玻璃、花盆、酒瓶、菜刀、烟头、烟灰缸、盘子、易拉罐、晾衣架、砖头、铁皮板,甚至是活生生的狗,都可扮一回“林妹妹”。而高空抛物、坠物的杀伤力之大,可能超乎很多人的想象:一颗鸡蛋、一块西瓜皮、一个空易拉罐从25楼落下,均可致人死亡;鸡蛋从18楼落下、空易拉罐从15楼落下即可砸破人的头盖骨。

02

高空抛物坠物的民刑责任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吴兆祥用一组数据说明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在诉讼领域情形,“2016至2018年这3年,全国法院审结的高空抛物坠物的民事案件有1200多件,这1200多件中有近三成因为高空抛物坠物导致了人身损害;受理的刑事案件是31件,这31件里有五成多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1]实际上,高空抛物坠物现象诉诸诉讼可能仅占很小的部分。 


01

民事责任分析

“一人做事一人当”是大众认知和我国法律制定遵循的基本逻辑,如果能够确认明确的加害人,实际上直接要求加害者承担侵权责任即可。但在高空抛物坠物情形中,要求受害者证明具体的侵权行为人到底是几十层楼中的哪一户或哪一层都不符合常识,在该种情形下,受害人面对天降横祸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严格意义上高空抛物责任指的从建筑物中抛掷或坠落的物品导致他人损害但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的情形。《侵权责任法》第87条明确规定,在高空抛物坠物的情形下,如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需高楼的所有住户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2]否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法律规定的为“补偿”而非“赔偿”,实际是一种社会利益互助尽职的分配方式,在道德上具有一定的正当性。


除了相关的住户外,物业公司如未能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义务、未协助进行安全防范的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以依据公平原则及安全保障义务,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一定的补偿赔偿责任。[3]


02

刑事责任分析

刑事责任的承担不可能存在民事责任为保护受害者的权益而规定的“高空坠物连坐”的情形,必须能够确定具体的侵权人。高空抛物坠物如未造成严重的后果,很多直接按照民事案件处理,但是对于造成严重后果,能够确定侵权人的,从主观恶意及特定情形的分析判断,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如判断行为人的主观为过失,根据损害结果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是特定的施工场合,如工地,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如行为人为故意,即为追求损害结果的发生而向楼下抛物,现场如属于密集的人群聚集的场所或明显的公共场所,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否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附案例说明】


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工人张某在帮人清运杂物的中,将拆好的木板从三楼扔下砸伤他人,法院认为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却轻信能够避免,致人重伤/死亡,构成本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张某在人员及车辆密集的小区里,以高空抛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黄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基本操作程序,从楼顶抛掷混凝土块,应当预见自己违反规章制度高空抛物,可能发生伤亡事故,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造成被害人刘某重伤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03

后言

高空抛物坠物案件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必须统筹各方面的力量编织一道严密的安全之网、责任之网。目前民事责任由可能的侵权人共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将该规定为保护受害者的权益,而非放纵违法者逃避责任。能够确定具体的侵权人并予以惩罚,有利于减少高空抛物坠物情形,符合大众朴素的价值观,故必须充分利用法律和技术两把利刃,对一些高层建筑要加大视频监控力度,消除监控盲区;建立高空抛物坠物的举报奖励制度,加大侦查力度,让违法者无处遁形。要强化物业公司监督管理的职责,从源头降低该事故发生的可能性。[4]


注释:

[1]见《环球网》,https://china.huanqiu.com/article/9CaKrnKnfo7,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10月27日。


[2]如何证明呢?比如,高楼的一侧扔下一个烟灰缸砸伤路人,另一侧的使用人、证明该时间段无人在家的住户或者小区围墙挡住不可能扔出去的低层住户等等。


[3]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巡回监督组组长张能宝在《为高空抛物坠物织密责任之网——第二十一期“案例大讲坛”综述》讲话中指出。


[4]《为高空抛物坠物织密责任之网——第二十一期“案例大讲坛”综述》,参见《人民法院报》,https://www.chinacourt.org/index.php/article/detail/2019/09/id/4494452.shtml ,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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